10.3969/j.issn.1005-3492.2015.12.015
黑格尔的婚姻伦理观及其现代启示
黑格尔从精神哲学的层面论述了婚姻伦理观:婚姻是具有法的形式和自然基础的伦理性的精神实体.婚姻在本质上有自然、伦理和精神的多重内涵.具有自然形式的伦理之爱是婚姻的基础.体现为有差别的伦理实体、一夫一妻制、禁止近亲结婚等伦理制度,是婚姻的自在自为形态.婚姻的伦理确证是通过婚姻的自为形式——婚礼来展现.黑格尔关于婚姻伦理和精神哲学分析,对于解决当前我国婚姻伦理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反思当下社会的诸多婚姻问题、构建适应时代的婚姻伦理有启迪意义.
黑格尔、爱情、婚姻伦理、精神哲学
B516.35(欧洲各国哲学)
2016-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