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5.10.025
网络社会视阈下社会服务的发展悖论
社会服务的最终目标是人的发展,使人有尊严地生活。这一目标内在地和社会平等、自由、民主原则联系在一起。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式,以其自由、去中心化等特征彰显了社会认同的社会权力,为社会服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促进了人有尊严的生活。但网络社会表面上的自我解放和自由幻象不能掩盖人被支配的境况,社会服务服务于人的目标偏离。要实现社会服务的真正发展,需要人们自觉地认识和实践。即社会服务发展不应由实有推出应有,而应以人为社会立法,通过公众自觉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促成社会服务导向人有尊严的社会生活,真正服务人、发展人。
网络社会、社会服务、发展悖论
C916(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突发性灾害治理中的社会脆弱性研究”资助项目编号11CSH0200。
2015-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7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