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5.06.021
论非法证据之范围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证据的界定范围存在众多问题,特别是将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相混同.这些争议有些源自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冲突,有些则是对该规则的理解和运用中的偏差.厘清非法证据范围是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比较法考察可以发现,非法证据应限于采用侵犯被取证人权利的方式所取得之证据,且不可补正;瑕疵证据多指缺乏某一形式或者程序要件的证据,可以合理解释或者补正.对非法证据范围的研究,有利于加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符合刑事诉讼法追诉与惩罚犯罪的需要,有助于真正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范围、实施问题、司法改革
D925.2(中国法律)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研究”项目编号:CLS2014B07
2015-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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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