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5.06.015
宋代亲属财产诉讼中的“利益衡平”艺术及其当代借鉴
在社会变动情势下,宋代亲属间争财竞产,无日无之.宋代法官们在涉及居丧嫁娶、奁产性质、不孝子免惩、田宅交易、户绝立嗣继产、遗嘱继承等亲属间财产诉讼中,能够根据具体个案事实,在综合考量法意法理、民意民情、风俗习惯、血缘伦理的基础上,以“利益衡平”的司法艺术与精神,追求个案的实质正义和判决的社会良性效果,解决了法律僵化滞后与社会变动不居之间的张力,较为彻底妥当地化解了亲属间财产纷争,维护了血缘伦理亲情与家庭和谐.宋代法官“利益衡平”的司法艺术品质,是其实践理性与经验智慧的结晶,体现的是宋代法官在权变精神涵养下的价值判断和能动创造性,对当代民事财产纠纷的化解,能够提供可资借鉴的历史本土法律文化资源.
宋代法官、亲属、财产争讼、利益衡平、审判艺术、启迪与借鉴
D929(中国法律)
司法部201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专项任务课题“中国古代司法审判艺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4SFB5005;2014年度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国古代卡迪司法’说之批判——以宋代诉讼证据制度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SK2014A375
2015-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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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