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4.10.016
法律商谈:实现司法实质合理性的重要途径
社会和谐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状态,司法是社会运行诸环节中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杠杆。然而,它有时会在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之间产生严重的张力,如何正确处理二者之关系,智巧地实现司法的实质合理性,成为考量司法技艺水平和法治进步程度的标杆。司法实践中,要善于从多角度透视而适时巧妙地突破法律形式的樊篱,尽可能转换角度摄取妥善解决案件的正当化因子,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提供强劲的实体和程序保障,由此,法律商谈理论构成实现实质合理性的重要路径依赖。
司法合理性、实质合理性、法律商谈
D923.99(中国法律)
2014-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