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4.06.027
传统伦理——民众法治意识养成的先具要素
当前社会上若干现象显示社会上存在不尊重法律、藐视规则、道德滑坡、伦理丧失等问题,这些问题与法治中国不协调.依法治国需要民众具备法治意识,法治意识的养成应以伦理道德为先具要素.中华传统伦理以孝为本、以家庭为基础,通过教育将其内化为做人的标准与准则.传统由家及国、由内而外的守法层次,符合自然逻辑,对家规、族规等蕴涵传统伦理的规范的尊重使人形成遵守法令的惯性,从而形成对法令的敬重.应该认识到传统伦理对当前民众法治意识的培育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推动依法治国的智力主体,法学学者应该承认对传统伦理的认识不足,并在反思的基础上加以弥补,在推动传统伦理的修复过程中建立起中华法系的主体自信,从而促进民众养成符合时代要求的法治意识.
传统伦理、法治意识、家庭
D901(法的理论(法学))
2014-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6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