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耶夫对主奴辩证法的解读
科耶夫认为《精神现象学》讨论的是人和人所创造的历史,其中的自我意识就是人,对承认的欲望是使得人成为人的根本动力,主奴辩证法是理解《精神现象学》的枢纽.这种哲学人类学解读虽然不是一种文本解读,但仍然包含许多对黑格尔研究有价值的洞见.但他对主奴辩证法的讨论中对自我意识有两种不一样的理解:一方面他认为自我意识是”对于欲望的欲望”,另一方面他似乎也认为自我意识是对某种非生物性目的的欲望.本文试图揭示他对主奴辩证法的讨论中的张力及其对规范性的暗示.
主奴辩证法、欲望、斗争、规范性
B565.5
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支持.留金发[2011] 3005号
2014-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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