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3.02.041
社会规则规范性之初探
法律理论所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即是规范性.从奥斯丁开始的命令理论,直到哈特敏锐的发现奥斯丁理论中规范性的缺失,以及哈特理论之后的英美法理学再一次兴起,对于这一系列争论的理清,往往限于“规范性”语词本身的抽象而显得粗糙.文章旨在借由理由这一基本概念,对于哈特的理论进行分析,从而展现其在理论史中的地位,并进一步明确规范性在争论中起到的线索作用.
行动理由、规范性、社会规则、内在观点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3-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