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1.05.030
江苏省农民银行与近代江苏棉花品种改良
传统观点认为近代银行投资棉花产销合作社是为了博取商业垄断利润.文章对此提出质疑,作者以江苏省农民银行为例,从农业科技推广的角度,分析了该行为合作社提供种子、肥料、农具等各种货款的动因,认为该行提倡棉花产销合作有其合理性,从实践效果来看,它的确部分达到了目的.因而,传统的观点不适用于评价该行.
江苏省农民银行、棉花产销、农业改良、合作社
K25(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华东理工大学校内课题"留美学生与近代江苏棉种改良"的阶段成果.YL0127112
2011-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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