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11.01.021
清末审判厅理案模式下的华洋诉讼及观审之争
20世纪初,清政府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其重要目的开始进行司法改革.1907年,天津设立地方审判厅,开始受理华洋诉讼,遂产生了一种新的理案模式.为维护法权,天津、奉天等地方审判厅进行了抵制外人观审权的初步尝试和努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审判厅理案模式的产生以及地方审判厅抵制外领观审权的斗争在司法实践层面对领事裁判权形成了局部冲击.
华洋诉讼、审判厅理案模式、观审之争、领事裁判权
K25(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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