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9.07.017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社会正义维度
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和主体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要使农村社会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就必须在当下的建设及将来的运行过程中遵循社会正义的原则.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起因于社会的不公正和体制的不平等,将农村社会真正纳入社会正义维度,将有助于彻底解决困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社会正义
F320(中国农业经济)
2009-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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