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7.05.041
刑讯逼供的法经济学思考
刑讯逼供素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刑法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列有专条.然而,法律条文不等于司法事实,刑讯逼供这种古老而又野蛮的诉讼手段在当今司法实践中仍大量存在,各种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的报道屡见报端,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司法人员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以身去触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应当采取什么方法来有效遏制这一现象?文章试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阐述刑讯逼供现象的成因和对策.
刑讯逼供、物质成本、惩罚成本、伦理成本
D631.2(国家行政管理)
2007-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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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