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6.11.054
论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之构设
构设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对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在我国行政立法后评估属于新鲜事物,尚未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制度.本文试从评估主体、评估原则、评估方法、评估指标、评估程序、评估时间等方面来构设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
评估、制度、立法质量、程序
C931(管理学)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6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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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3492.2006.11.054
评估、制度、立法质量、程序
C931(管理学)
2006-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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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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