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6.06.072
证券业务律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之法律基础--以比较法实证研究为进路
律师在从事证券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应对第三者主要是投资者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对这种责任的法律基础问题,一直以来讨论得不够深入,本文将以纯粹经济损失理论为出发点,结合各国立法和司法审判实践,以比较法实证研究为进路,回答上述责任的法律基础问题.
证券业务律师、纯粹经济损失、民事责任
D925(中国法律)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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