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6.06.069
论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
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越来越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并日益受到人们的审视.引起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的原因是抽象行政行为体系混杂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乏力,但其根本原因是行政主体与民争利和行政体系内对部门利益维系的要求.要遏止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必须科学地设置行政主体行政立法和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加强行政立法规划和对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的评估,将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的国家赔偿制度.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国家赔偿
D922.1(中国法律)
2006-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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