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5.05.057
嗣子继承权的历史形态
嗣子,是我国旧时男性在无子孙的情况下,为延续香火而在同族中择立的继承人.立嗣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立嗣一经完成,对于被继承人,嗣子就取得了宗祧、身份和财产的继承权,同时承担服从被继承人或其寡妻的亲权和教令的义务.旧时婚姻家庭与宗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嗣子继承权的形态及其演变而实现的;法律制度则对此加以确认和保障.近代以来,随着宗族社会的瓦解,嗣子继承权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宗祧、立嗣、嗣子、继承权
D923(中国法律)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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