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5.04.070
论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
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是指夫妻离婚时,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务方面尽义务较多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请求物质补偿的权利.它以家事劳动价值论和公平原则为基础,肯定夫妻一方对家庭的贡献,在制度上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的经济补偿请求权制度,不仅体现了对弱者利益的维护,更注重了对弱者权利的伸张,但在适用范围和金额确定等方面,仍有待完善.
夫妻财产制、经济补偿请求权、家事劳动
D925(中国法律)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86-18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