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5.02.074
试论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已经规定了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但是在理论上存在合法性问题、价值取向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范围不科学、主体不明确、能否质证不明确、当事人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应从明确证据交换的类型、设立独立程序由法官主持交换、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赋予当事人更大的收集证据的权力、防范滥用证据交换制度、制裁违法证据交换行为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
证据交换、主体、制裁
D9(法律)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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