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5.01.120
"新课标"视野下的语文教学原则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2003年全日制义务教育、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先后的颁布,教育思想在我国有了很大的变化.在"新课标"视野下,我们认为,语文教学原则也要与时俱进,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以下七条新的原则:重视工具理性与强调人文内涵相结合原则,强调教师主导与强调学生主体相结合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遵循语文学习规律相结合原则,强调智力开发与强调非智力开发相结合原则,强调学生全面发展与强调学生个性发展相结合原则,注重课堂语文学习与注重语文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培养学生基本素养与强调培养创新能力相结合原则.
"新课标"、语文教学、教学原则
G63(中等教育)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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