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492.2003.06.058
浅谈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无船承运人,是指自己不拥有和经营船舶,但能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提供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相应的运输单证,收取运费,履行运输责任的经营人.无船承运人处于何种法律地位,是由其民事活动的内容决定的.相对方不同,其法律地位也随之改变.无船承运人的提单只有无船承运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发.无船承运人应把提单签发给交运货物的人.
无船承运人、托运人、实际承运人、法律地位、提单
D915.12(法学各部门)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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