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野下人脸识别信息的二元保护探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5465.2022.04.010

《民法典》视野下人脸识别信息的二元保护探究

引用
在《民法典》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二分模式下,人脸识别信息应适用个人信息保护路径抑或隐私权保护路径存有疑问.应根据人脸识别技术不同的应用目的将人脸识别分为"1对1"和"1对N"两种情形,在此基础上讨论人脸识别信息的法律属性和保护路径.在"1对1"情形下,人脸识别信息的个人信息属性较强,应当采取"单独同意+自主控制+提高安全性"的保护路径.在"1对N"情形下,在采集阶段人脸识别信息具有较强的个人隐私属性,应采取"方式合法+目的正当+最小必要"的人脸识别信息采集原则,并且需要得到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从而避免该信息被非法采集;在完成面部特征信息采集之后,人脸识别信息的个人信息属性增强,应当按照个人信息的保护方式对其进行保护.

人脸识别信息、隐私权、个人信息、二元保护

38

D923.8(中国法律)

重庆市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科研创新项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202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11-1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兰州财经大学学报

1004-5465

62-1213/F

38

2022,38(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