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465.2019.01.014
商行为制度的完善路径与体系重构
商行为制度是商法的核心制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实施未能涵括基本商事行为一般性规则,亦未提供共同性的原则或规则作为特殊商事行为司法裁判的依据.虽然现代民法呈现出“商化扩张”的一面,但仍有部分属传统商法的内容游离在民法之外.这些未被民法吸纳的内容,形成商法通则的可能空间.在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主要通过分析民法典融入商行为制度或制定商法通则的路径选择,探讨构建一般商行为条款与特殊商行为条款相结合的商行为制度体系.
商行为、法律行为、商事通则、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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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99(法学各部门)
2019-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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