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465.2016.03.009
“百分之二工会经费”本质属性争议的再认识:一个来自实践的政治经济学命题与理论回应
现行《工会法》关于“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的规定存在社会争议。争议的原因之一是理论界对于这部分工会经费的本质属性的解释不够完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这部分经费的本质属性不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而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现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是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体现,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正义。
工会经费、争议、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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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4(经济学基本问题)
201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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