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465.2012.02.018
车位权属及流转规则的制度厘清与观念检讨
关于车位权属及流转规则的争议大致包括:车位是否应定性为业主共有;约定归属制度设计是否有违合同公平;车位是否可以独立出售;车位是否应当闲置等待满足业主的“潜在”需要;车位是否只能租售给业主而不能处分给业主以外的人;开发商与业主以外的人签订的买卖车位的有效契约是否可以随时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以上的争议实质上是在一种落后的财富观引导下导致的,它过度地推崇了所有权社会化,试图以所谓“合同公平”取代“合同自由”的核心地位,并通过强化国家管制与干预实现对财富直接的再分配.是当前我国不正规所有权制度运行现状的缩影,实质上造成了车位被固化为静态的财产、被简单当成满足生活需要的普通资产,而无法成为“下金蛋的母(鸡)”——资本.
车位、权属及流转规则、制度厘清、观念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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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12-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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