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465.2008.04.002
加工贸易分工模式及其启示
加工贸易中当事人所依据的比较优势是各不相同的.经济、人才、技术与资本大国处于上游阶段,生产率高的企业占据研发与零部件生产环节;基础设施和法制环境较好、税收优惠、贸易成本低和经济实力强的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处于中游阶段,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和工人技能相对较高的加工企业占据加工装配环节;具有信息优势、专业技能优势和信誉优势的中间人占据上游或下游环节.因此,中国大陆应按照比较优势参与加工贸易活动.
加工贸易、分工模式、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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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40(国际贸易)
2008-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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