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465.2008.03.018
显失公平制度的立法思考
公平原则是民事法律制度的核心,而显失公平是对公平原则的补充,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对显失公平的法律规定.由于立法背景不同,适用条件不同,世界各国在法律上规定显失公平时,存在较大差异.我国自<民法通则>规定了显失公平以后,<合同法>对此也做了规定,但由于立法的模糊,致使显失公平在具体实施中大打折扣,且不易与其他被撤销或变更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区别,因而完全可以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代替.因此,在立法中对显失公平以不做规定为宜.以实现节约立法资源目的.
公平、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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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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