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65/j.cnki.1002-5006.2020.09.008
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价值损害评估 ——以三清山巨蟒峰为例
科学评估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价值损害,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基础,对损害追责、赔偿以及预防、预警旅游资源损害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文章以三清山巨蟒峰攀爬事件为例,综合运用旅行费用区间法(travel cost interval analysis,TCIA)和条件价值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CVM),构建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价值损害评估的理论框架与模型,科学评估该事件对三清山巨蟒峰旅游资源价值的损害情况.研究表明:(1)三清山巨蟒峰使用价值受损评估值为78.019亿元,其中,直接使用价值受损68.605亿元,间接使用价值(即旅游消费者剩余价值)受损9.414亿元;(2)考虑意愿价值法假想性偏差的三清山巨蟒峰非使用价值受损评估值区间为0.119亿元~2.368亿元,其中,存在价值受损评估值区间为0.047亿元~0.928亿元,遗产价值受损评估值区间为0.039亿元~0.771亿元,选择价值受损评估值区间为0.033亿元~0.669亿元;(3)破坏事件对三清山巨蟒峰旅游资源价值造成的损害赔偿不应低于最低值1190万元.该研究可为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价值损害评估提供较为科学的研究方法、解决思路和典型示范,为政府解决旅游资源损害追责、赔偿、执法和管理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旅游资源价值、损害评估、损害赔偿、风景名胜区、旅行费用区间法、条件价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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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旅游经济)
本研究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LCA和EDP的城市工业用地生态效率动态变化与提升策略研究";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研究";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项目"三清山巨蟒峰生态价值损失评估"共同资助
2020-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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