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006.2015.01.010
试论紧急情况下国际旅游消费者的法律保护
国际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但危及旅游消费者人身安全的紧急事件频频发生.如何确保国际旅游消费者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成为焦点问题.然而,现有关于紧急情况下国际旅游消费者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规制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为此,世界旅游组织新起草了《旅游消费者和旅游服务提供者保护公约(草案三)》(简称“草案三”).“草案三”专门规定了缔约国以及旅游组织者和旅游住宿服务提供者等救助在紧急情况下的国际旅游消费者、通知客源国并与其保持密切协作等方面的义务.中国现有法律规范对国际旅游消费者的保护作了初步规定,但是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对其进行保护还存在诸多不足.因此,中国应该完善国内相关立法,积极参与相关公约的起草,推动有关国际旅游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制的接轨.
国际旅游消费者、紧急救助、旅游消费者保护公约
30
F59(旅游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在我国实施实证研究”10YJC820087
2015-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