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006.2014.04.003
重塑旅游业在区域生态补偿中的功能:云南省玉龙县案例的思考
近年来,生态补偿受到我国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生态补偿制度被纳入其中.
在生态补偿的具体实践当中,我国实施的是以政府为补偿主体,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要资金来源的生态补偿体制.不同地区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数量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参与也较少,从而决定了生态补偿资金的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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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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