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之间
在团队旅游过程中,旅游者通常会基于两类事实而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一是旅行社没有依照行程引导旅游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档次的服务;二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失.从旅游者的角度看,旅行社是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应当就行程中的事项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从旅行社的角度看,旅游过程中的很多因素不是自身能够加以控制的,若法律一概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无疑会增加旅行社的经营成本,在利益分配上不够均衡.如何界定包价旅游合同中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是旅游合同立法的核心问题,也集中体现了立法的价值取向.
严格责任、旅行社、旅游者、违约责任、法的价值取向、引导旅游、团队旅游、旅游服务、利益分配、经营成本、合同立法、财产损失、包价旅游、多因素、追究、控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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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5
2014-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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