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006.2013.05.013
权利视角下的旅游权利主体探究——兼与国内若干学者商榷
权利是一个复杂的话语,从权利概念的发展来看,单纯强调权利的道德属性或是法律属性都会使权利陷入无法解决的困境.因为法律权利不能自证其身,它必须得到道德原理的支持,而道德权利脱离了法律的保护,将沦为被人任意诠释和篡改的文字.旅游权利也具有此属性.因此,在解读旅游权利道德属性和法律属性的基础上,来探究旅游权利的内涵与主体是非常必要的.基于目前国内对旅游权利的理解存在的局限——将之窄化为“旅游者权利”,而这与旅游权利的属性是背道而驰的.旅游权利不仅指旅游者的权利,还包括了旅游企业及当地居民的权利.尤其对处于被忽视状态的当地居民的权利,唯有正视且关注它,才能真正实现旅游权利的道德属性与法律属性的完美结合.
权利、道德权利、法律权利、旅游权利、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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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旅游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1YJC720065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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