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现决定: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一)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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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2;D92
2015-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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