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18.10.006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新特点
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步伐加快,财政监管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化和精细化,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呈现出新特点.这里所说的"新",是指《政府会计准则第3 号——固定资产》具体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这些新出台法律、法规涉及的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的相关规定.下面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山西省省直国有林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直林局)为背景,探讨一下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
2019-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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