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18.01.007
浅析森工林区公安系统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森工林区公安经费自2011年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公检法完成公务员登记开始, 财务核算体系按照《关于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公检法经费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实行报账制, 公安经费单独建户、 单独建账、 单独核算, 由林业局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2017年根据黑森党发 ( 2017 ) 26 号 《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关于理顺森工林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森党发(2017) 39号 《关于理顺森工林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 黑森党发 ( 2017 ) 40号 《关于理顺森工林区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要求, 2017年三季度开始公安经费财务核算由报账制改为公安机关独立核算制.
201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