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15.07.012
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现行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围绕打造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现将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相关政策、特色产业集群、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室、计划单列市、政策调整、现代农业、区域农业、农垦总局、开发政策、开发机构、开发工作、黑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新疆
F12;F8
2015-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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