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15.04.012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 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 113号),为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实施,保障政府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现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承受能力、合作项目、能力论
F812.2;F283;R197.1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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