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践和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于2008年10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了有法可依,进一步深化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为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下面就福建省三明市林业局2009年以来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情况进行交流,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些个人建议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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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C93
2014-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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