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13.07.009
浅谈福安市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对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经营主体由原来的集体为主变成单户为主,主体分散了,规模变小了,经营中面临着重重困难.林农迫切需要联合起来,依靠组织的力量发展生产,依靠集体的力量抵御风险,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十分必要.本文对发展福安市林业合作社的现状、成效、存在的问题试作剖析,并提出对策.
福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林业专业合作社
F307.26(农业经济理论)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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