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12.08.002
关于森工企业林木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探讨
建国以来,森工企业始终执行育林基金制度。即按木材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育林基金,培育和保护林木资源的费用支出列入育林基金支出。这种核算方法难以准确反映林木资产的培育支出,没有将林木资产纳人企业的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造成企业资产不实。因此,应按照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对林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林木资产核算、森工企业、管理、育林基金制度、营业收入、基金支出、费用支出、林木资源
F302.6(农业经济理论)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