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12.07.021
国有森工企业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操作规程》的探讨
为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天保工程顺利实施,财政部于2011年适时出台了财农[2011]138号文,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是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上,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新的会计核算办法,现在各个国有森工企业仍然执行林计发[2003]95号文,即《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操作规程》。随着《企业会计准则》在国有森工企业陆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操作规程》也暴露出与《企业会计准则》抵触矛盾的地方。现就有关天保专项资金会计核算问题做如下探讨: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仍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操作规程》暴露出的问题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国有森工企业、操作规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企业会计准则》、资金使用效益
F326.25(中国农业经济)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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