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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6095.2011.03.005

浅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及会计处理

引用
@@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是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非货币性资产是相对于货币性资产而言的.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依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支付、债券投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无形资产、交易行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补价、准则、现金、企业、存货

F23;F2

2011-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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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6095

23-1540/F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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