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09.10.011
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辨析
@@ 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3月5日下发<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34号)的文件,内容是:"根据各地的反映和要求,为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准确计算企业可结转弥补的亏损,经研究,现对企业免税所得用于弥补亏损问题明确如下: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企业的某些项目免征所得税,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
企业、免税、亏损、项目、税收法规、准确计算、问题、经营成果、结转、所得税、余额、文件、税务、内容、国税、国家
F81;D92
2009-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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