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05.09.014
如何确保会计人员有效行使监督职能
@@ 对于会计人员的权利和责任,在新的<会计法>中已作了明确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也即是说,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与之相对应,会计人员享有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权.
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会计资料、会计监督、会计核算、会计工作、完整性、权利和责任、第一责任人、会计机构、监督权、会计法、法规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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