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保护重点公益林资源,促进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财政部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偿基金”).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偿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特制定本办法.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人民共和国、中共中央、生态安全、林业发展、基金管理、保护重点、预算法、森林法、林资源、国务院、财政部、特制、规范
D9(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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