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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6095.2003.08.027

自创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初探

引用
@@ 一、现行自创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分析 自创无形资产是指自行开发并按法定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一方面会发生研究过程中的材料费用,直接参加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的租金、借款费用等;另一方面研制成功后还要发生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现行会计制度把研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等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予以费用化,而无论以后研制是否成功,均不再将原已计入当期损益的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而只将其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入账.这种费用化的方法,可能会导致本应计入资产的费用计入了当期损益,从而使当期费用增加,资产价值少计,同时也违背会计的历史成本原则.举例说明如下:

自创无形资产、费用化、当期损益、开发人员、现行会计制度、律师费、历史成本原则、材料费用、资产价值、注册、实际成本、聘请、开发过程、开发费用、借款费用、价值分析、法定程序、发生研究、当期费用、资本化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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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财务与会计

1673-6095

23-1540/F

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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