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03.08.004
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筹集
@@ 所谓生态效益的补偿,即面对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林农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下降等局面,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生产经营者所进行的经济补偿.由于森林的生态环境功能具有明显的外在性和公共产品的特征,要想把生态效益进行商品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即使美国这样的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展开这方面的工作也极其困难,而且交易成本较高.因此美国政府过去较长时期内选择由政府购买生态效益,提供补偿资金的手段来提高生态效益.我国2001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选择了11个省区的658个县(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生态效益补偿的试点.目前我国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5元/亩,从此我国的各级政府是生态效益的主要购买者.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生态环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政府购买、生态公益林、选择、林业生产、美国、经济高度、经济补偿、交易成本、环境功能、公共产品、补偿资金、补偿标准、外在性、商品化、林业局、经营者、购买者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