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095.2000.04.003
浅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设立
@@ 林业是以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为主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森林按培育目的不同可分为:生态林、商品林和兼用林.育林基金解决了采伐商品林的林木更新资金,修正后的<森林法>提出的"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生态补偿基金"),从而解决了禁伐生态林的林木补偿资金,并为我国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开辟了新的筹资途径.本文仅就"生态补偿基金"的设立发表粗浅议论,供同行参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生态林、商品林、林业基金制度、补偿资金、育林基金、森林资源、林木更新、基础产业、公益事业、筹资途径、森林法、兼用林、国家、采伐
F31;F32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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