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档案解决争议
@@ 清河截潜工程是原清河门镇的大型水利工程.1983年清河门区成立后,清河潜流由河西镇代管.1998年前后一段时间,围绕着清河潜流产权问题,清河门区河西镇与清河门区农林水利局间产生争议.由于历届领导人员变更,现任领导均说不清楚原委,因此出现各说各的理的局面.农林水利局认为应归区属,要求河西镇交出;而河西镇认为建区后决定由河西镇暂代管,就应产权划归河西镇.
清河门、河西、水利局、水利工程、潜流、农林、领导人员、截潜工程、代管、产权问题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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