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纪至十一世纪北族前国家时期的社会组织
本文所说的北族,指分布在汉族居住区以北的诸少数民族,东至东北与朝鲜半岛,西至羌区及蒙古草原西部;本文所涉及的北族,最早的是东汉的羌人,最晚的是辽代的女真人,大体而言,时间跨度自2世纪至11世纪;本文所说的前国家,指这些少数民族既不是某一政权的统治民族,也未成为其他政权所属编户齐民的时期.本文的研究主旨是,讨论北族在没有进入国家管理体制时,其所通行的社会组织的状况,尝试进行类型的归纳和规律的总结.北族建立本族政权之后的史事与其成为其他政权属民时期的史事,皆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因这一时期的北族社会组织恐怕已经受到国家体制的改造,不再具有原生性和典型性.因此本文不涉及匈奴、柔然、回鹘、突厥等草原帝国统治时期的史料,也不会涉及东汉以后进入黄河流域与汉族杂居的诸北族的史料.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6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