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岁尽增年”到“岁初增年”——中国中古官方计龄方式的演变
中国古代尤其是中古时期,官方年龄与民间年龄计算方法的最大区别在增年的时间节点上.最迟从汉武帝时代开始,民间形成了以岁首元日即农历春节为节点的增年方式;官方则因应户籍制度的设计,以民众著籍亦即官府造籍的标准时间为增年节点.《史记·仓公列传》淳于意称“臣意年尽三年,年三十九岁”,岳麓秦简0552说爽“尽廿六年廿三岁”,都是按官方增年方式计算年龄.由于造籍标准时间不同,官方的增年时间节点也会随之变化.秦汉时期八月造籍,官方年龄就以八月增年;唐代在造籍年的前一年年末预报“来年手实”,造籍的标准时间实际上是在正月.至迟从唐代起,官方年龄已经变成了岁初增年,制度与礼俗最终合二为一.
岁尽增年、岁初增年、造籍标准时间、增年时间节点
本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孙吴乡里社会研究——以走马楼吴简为中心” 项目号16710221的阶段性成果.
2015-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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